9月1日移民新政策中增加了新的1年工作經驗的條款,留學生朋友完成至少2年的澳洲學習后,可以申請18個月臨時居留簽証,在18個月中得到12個月工作經驗后,即可以得到額外的10分移民加分。
這2個時間概念一時混淆了很多人,主要流行的錯誤想法有:
1。 等我拿到Certificate III了就可以拿到TR了
2。 等我畢業有了TR了我就可以慢慢做900小時了
3。 我做的900小時可以和一年工作經驗重合,從而一箭雙雕
4。 900小時一定要有薪水的
5。 一年工作經驗必須每周上班5天35小時
……
為了避免大家對這2個時間概念混淆,專家特查閱了資料,從法律高度給大家進行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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