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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音®,移民赐教

稍解风情 2010-6-20 21:17:40 阅读 2393 来自: 澳大利亚
本帖最后由 稍解风情 于 2010-6-20 21:21 编辑

我的两个好朋友,想通过我们自己的公司走845移民。

简单了解了一下845,要求一年的turnover在40W澳币,这些硬件条件简单看了下,应该不是问题。 问题是,如果两个人都要移民,那么股权怎么分配合适?

一年40W的turnover是只能负责移民一个,还是只要在公司经营活动中有决策权即可?

同时再问,Appropriate Regional Authority .
还有一个评估,应该去什么地方做?

移民局还有哪些天怒人怨,人神共愤的苛刻条款,欢迎指出来,看看我们能不能mat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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稍解风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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