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kevinmarue 于 2011-12-13 17:01 编辑
Godblessme 发表于 2011-12-13 07:19
我觉得吧 不管是混社会 还是在校上学 做人还是应该实事求是一点 不过我承认 混社会事事都讲求证据确实难 ...
"Curious kills the cat."
好啊,你去吧,看看人家能不能认可你的证据做有效的references,反正我毕业了,你自己愿意搞随你便,只要你付得起一小时500刀的律师费你自己请便。
至于我拿没拿奖学金跟你无关,这是个人隐私,不过满足你的窥私欲,告诉你我拿了,满意了?
不过你这样的菜鸟到让人觉得忍俊不禁,孩子,你还太嫩,中国的那套在这里玩不转,
记住,论坛就是论坛,楼主问信息我就提供信息,我提供的信息不能作为有效的references,
我不是在编年鉴也不是在编教科书,所以我给出的信息准不准确都是可以不确定的,至于任何人怀疑那都是他们的自由,我有权给出或者不给出更进一步解释,如果任何人想要的话可以自己登陆 Government Tasmania 找到教育那个项目去check 有关UTAS的事宜,那里有详细的记录,而且可以去澳洲联邦的网站查询UTAS的records, 想要的那里全都有。另外有关我说的事情,信不信由你,你不信不要阻止别人去信,我有提供信息的自由,别人有浏览的自由也有质疑和信任的权利,但是作为回复者Godblessme显然在有意挑起事端,询问不合时宜的问题,我告诉你现在根据本州法律你无权从我这里得到进一步消息,有兴趣的话去city咨询律师看你侵犯了我的什么权利,呵呵,我是做过中介,但是我是part time.
有关问题,我不再继续赘述,愿意信的人自有他们的理由,不愿意信的人就不信好啦,来这里充什么大脸,你还能代表所有2012的新生吗?搞笑。
P.s. 想得到有关奖学金信息的童鞋可以inform我, Godblessme用户除外,你属于不受欢迎的人,上帝也不会保佑你这样偏执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