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生产力委员会(Productivity Commission)知识产权调查小组联席主席切斯特(Karen Chester)24日在国家图书馆举办的知识产权论坛上发表讲话,称澳洲学校每年在很多免费参考资料上浪费了上千万元,因而她建议澳洲版权法引入美国版权法的“合理使用”(fair use)原则。
《悉尼晨锋报》报道,在讲话中,切斯特指出,澳洲学校,包括高校在内,每年因使用一些免费网站的网页而平均支付900万元,而且就连在学校内部网站展示图书封面缩略图也被收取了费用。此外,澳洲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每年还平均花费1100万元,用于向代理公司购买一些作者不详的作品,而这些代理公司转而将一部分费用支付给了也许根本就不是原作者的人。切斯特表示,生产力委员会从澳洲大学联盟(Universities Australia)了解到,一些教育机构不愿采用大型开放式网络课程(Massive Open Online Courses)数据库内的资料,因为这样做他们可能得不到任何好处。
因此,在切斯特看来,澳洲版权法迫切需要引入美国版权法中“合理使用”的原则。据透露,联邦政府曾考虑为进口书籍提供免税待遇。但切斯特指出,澳洲版权法引入“合理使用”原则要比为进口书籍免税更重要。她称,取消针对进口书籍的限制可能使得进口书籍成本下降2500万元,但在这2500万元中,有1500万元将流向海外。因此,她说:“对进口书籍免税根本无益于支持本土作者,甚至会增加国内读者的阅读成本。”
据悉,在美国、新加坡与以色列,版权作品在合理条件下可免费使用,主要参考因素包括使用目的、使用内容比例以及是否会对原作品的销售带来不利影响等。
编辑:王羽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