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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4月24日FIRB关于外国人买房的最新规定

LJHooker 2010-5-10 12:28:44 阅读 3183 来自: 澳大利亚
本帖最后由 LJHooker 于 2010-5-10 12:36 编辑

亲爱的童鞋们~澳洲政府在大家高涨的买房热情下终于顶不住了,对外国人购买二手房的政策进行了整改。

具体的内容大部分和我一开始发的帖子一样,只是现在比原来多了一道手续,就是就算你符合临时签证买二手房的规定,你也要申请FIRB通过(原来是不用申请的),FIRB原则上是会通过的。此举只不过是对外国人在澳洲的投资经行进一步监管,同时希望能对过高的房价进行有效的控制。

在2010年4月24日之前Settle的不算在内,还是执行旧的规定。如果在4月24日以后进入Unconditonal 的话要补“Retrospective Application"。买房子可以在申请批过之前,只要在合约上加上Subject to FIRB Approval的条款就可以了。

请在4月24日以后买房的童鞋们一定要重视起来,如果过期不报,会有很严重的后果,包括坐牢~

大家还有什么疑问,可以直接和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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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JHoo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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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4条)

andy-xu 来自: L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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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就需要通过FIRB的,只不过经济危机,政府放开了这个政策而已,现在因为房市过热, 又重新恢复到原来而已,不需要大惊小怪的。
回复 · 2010-5-10 13:09:52
ccrrff 来自: 澳大利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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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不见天朝限制热钱入境买房。
回复 · 2010-5-10 13:12:00
bulekuler 来自: 澳大利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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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留学生下降这么多 购房热也会受影响把
回复 · 2010-5-10 13:25:03
kean12 来自: L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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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政府也怕我们中国炒房团把他们逼得没有房子住
回复 · 2010-5-10 14:24:14